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岳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统一组织现场报名,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统一组织体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考察和聘用手续办理。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其中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31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0年岳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12月15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依法依政策解除聘用合同。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需咨询招聘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附后),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现役军人;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12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岳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公楼2楼202办公室)。
3.报名资料。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四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
⑤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2020年度已通过乡镇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还未发放资格证书的可凭注册证报名)。
⑥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④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时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前提交弃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考试对象的确定。考试分类进行,其中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岗位(A类)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其他岗位(B类)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AB类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但个别急需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县卫生健康局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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