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惠州市卫生事业单位见习医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的公告
2013年惠州市卫生事业单位见习医师公开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已结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号)规定和《2013年惠州市卫生事业单位见习医师招聘公告》(惠市卫公招〔2013〕9号)要求,拟聘用的见习医师经公示无异议后,暂缓就业毕业生可凭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到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到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特此通知。
惠州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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