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市妇幼保健院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根据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经审核,2013年在全市选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名,其中妇产科医师2名,儿科医师4名,眼科医师1名,护士长3名,检验医师2名(含病理1名),影像医师1名、心电图医师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为陇南市范围内具有两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2011年底前参加工作)、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
2、热爱妇幼保健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愿意履行医务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30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1月30日后出生);
5、选调人员须为大学专科(含国民教育系列)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但同时必须获得相同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者及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3、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4、单位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工作中出现过四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一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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