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验证递补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00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所有资格验证者均须参加面试,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并以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试拟聘用的社会人员,公示前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被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的要求,考试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事管理原则,新进人员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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